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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西藏自治区地震局2023年度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的通知

  • 发布人:西藏自治区地震局
  • 发布日期:2023-07-20
  • 新闻来源:人事教育处

为做好西藏自治区地震局2023年度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

进入体检资格的考生按照西藏自治区地震局要求于2023年7月21日8:30到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大院集合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缺少证件者,我局有权取消考生的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的,视情况按相应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

(一)考察内容。

1.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纪律等方面的表现,了解坚定理想信念,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党,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3.考察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情况,了解考生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模范遵守社会公共道德,抵制各种不文明行为,在敬业奉献、诚实守信、清正廉洁、情趣健康等方面的表现。

(二)考察方式。

1.组织考察时,成立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中共党员)组成。考察组成员应当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责任心强,有一定的考察工作经验,了解报考职位的工作性质。考察组成员与考察对象有应当回避情形的应当按要求回避。

2.考察工作依靠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社区等的组织和群众,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还可以通过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作进一步了解。根据需要可到考察对象曾经工作或学习过的单位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时,可请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提供其日常表现情况的鉴定或证明。中共党员和中共预备党员应到其党组织关系所在支部进行考察。

3.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报告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考察报告所附的证明材料应当注明出处,并由相关证明人签名或加盖公章。考察结果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

4.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应当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5.对重点职位和人群的考察。对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考察,必须深入到项目组织单位和项目人员服务单位,全面充分地考察其表现情况。重点考察在基层工作的实际表现和基层干部群众的认可程度,主要包括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履职情况、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并综合考察在基层的服务年限、受表彰奖励、大学生村官担任村“两委”职务等情况。对表现不好、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6.对留学回国人员和境外人员的考察,可通过函调或者委托外交、教育等部门协助了解相关情况或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

7.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做出考察结论。自暂缓做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聘用程序。

(三)考察结果。

考察合格的按照招聘公告进入下一程序,考察不合格的一律取消拟聘用资格。

考察不合格的,视情况按相应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由中共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国地震局和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官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结果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正式签订国家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特此通知。


联系方式:0891—6349062


附件:西藏自治区地震局2023年度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



西藏自治区地震局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