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震局推进地震预警立法工作
4月10日上午,山东省地震局李远志副局长主持召开立法工作会,组织立法工作组对《山东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初稿)》进行了座谈研讨。
根据山东省政府2020年地方立法计划,《山东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被列入2020年省政府规章二类立法项目。在吸收借鉴其他省份地震预警立法经验基础上,立足社会需求和民众关注,结合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实际,政策法规处起草了《山东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初稿)》。与会人员认为,在国家全面推进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工程的现阶段,从立法层面规范地震预警工作十分必要,对推进地震预警法治化管理具有积极意义。有关专家从地震预警技术要求、地方特色、创新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修改建议和意见。下一步,立法工作组将在认真吸收专家建议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立法文本,并开展征求意见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