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预警管理办法》列入自治区人民政府2020年行政立法工作计划
- 发布人:西藏自治区地震局
- 发布日期:2020-04-08
- 新闻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
2020年3月2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人民政府2020年行政立法工作计划>通知》(新政办发〔2020〕11号)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预警管理办法》列入了需要完善内容,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政府规章项目。此前,新疆地震局通过多年努力已完成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预警管理办法》草案,通过广泛调研,多方沟通,反复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在系统内、自治区各厅局单位以及面向全社会征求了意见,并多次修改,现已形成送审稿。后续新疆地震局将加强沟通,进一步完善《预警管理办法》内容,继续推进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