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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 发布人:西藏自治区地震局
  • 发布日期:2017-02-21
  • 新闻来源:四川省地震局

    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以规范农村住房建设,落实农房安全选址和抗震设防,确保农房质量安全,提高农房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该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九章,四十四条,主要是从提高农房建设质量的角度,从规划选址、勘察设计、建设施工、技术支持、竣工验收等环节对农村住房建设进行规范,在程序上加强监管。

    在农房建设选址方面,明确县(市、区)、镇、乡人民政府负有对农房选址安全承担评估、评价的责任,必要时也可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安全性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