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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 发布人:监测预报中心信息网络部
  • 发布日期:2008-07-17
  • 新闻来源:中国地震局人事教育和科技司(国际合作司)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 中国地震局办公室关于举行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81号),现将2008年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5年;
(三)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6年;
(四)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7年;
(五)取得其他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截止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中国地震局颁发的“甲级地震安全性评价上岗证”的人员,可免试《地震安全性评价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与实务》和《地震安全性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二、考试科目、方式及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方法

20081115

900-1200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与务实

闭卷笔试

20081115

1400-1700

地震安全性评价案例分析

闭卷笔试

20081116

900-1200

地震安全性评价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

闭卷笔试

三、考试范围
考试范围详见《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地点
2008年度考点设在北京,具体地点将在准考证上公布。
五、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全程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报名前,必须征得所在单位的审核同意。2008年度考试暂不收取考试费用。
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一)报考人员须于2008年7月17日至27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bjpta.gov.cn,下同)本考试报名系统填写提交《2008年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核表》);
(二)按照规定上传本人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证件照一张;
(三)使用A4纸打印《资格审核表》,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证件照一张,《资格审核表》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审核后盖章;
(四)报考人员须将《资格审核表》及有关材料于2008年8月4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邮寄至防灾科技学院教务处考试中心(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街,邮政编码:065201)。
有关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申请免考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本人截止2004年12月31日前的“甲级地震安全性评价上岗证”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聘书复印件。考生报名提交的复印材料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与原件相符”的审核意见,并加盖本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五)报考人员报名材料经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办公室审查后,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报考人员须于2008年9月2日至10日在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登陆本考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六)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须于2008年11月4日至7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军官证、护照)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联系方式:
中国地震局人事教育和科技司  常建军(010-88015593)
中国地震局震害防御司          韦开波(010-88015400)
防灾科技学院教务处考试中心    王  健(010-61598778)
考试相关信息将在中国地震局网站(www.cea.gov.cn)上发布,成绩查询日期及查询方式将于2009年1月15日后在中国地震局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