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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专题会审议《西藏自治区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

  • 发布人:西藏自治区地震局
  • 发布日期:2024-10-31
  • 新闻来源:震害防御处

   10月29日下午,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任维主持并讲话。会议专题研究审议了《西藏自治区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自治区地震局党组书记哈辉汇报了《管理办法》起草背景、出台必要性及修改过程等情况,会议研究讨论了《管理办法》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
   任维指出,区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是新时代、新形势对防震减灾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区地震安全性评价制度对于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任维要求,各级各部门一是要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回答好习近平总书记“大震之问”为引领,最大限度的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二是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能动性,按照各自职能职责,高效、高质量的配合《管理办法》出台和实施;三是要结合我区实际,尤其是负责项目审批的部门,要认真梳理和明确自身职责定位,明确权限,主动担当,共同做好抗震设防要求管理,为自治区重大项目的建设保驾护航。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司法厅、公安厅和应急管理厅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自治区地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尼玛、孟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