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西藏自治区地震预警管理办法》
8月24日,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齐扎拉主持召开自治区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藏自治区地震预警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
西藏自治区地震局2019年启动地震预警立法工作,同自治区司法厅先后完成立项、草案起草、征求意见、立法调研等工作。《办法》共36条,从地震预警系统规划与建设、地震预警信息发布与处置、 监督管理与保障、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
该《办法》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震减灾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的具体措施,对规范和保障自治区地震预警工作,科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服务社会公众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