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地震局与西藏自治区文物局签署合作协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震减灾救灾和文物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11月7日,西藏自治区地震局与西藏自治区文物局在拉萨举行合作协议签订仪式。自治区地震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尼玛,自治区文物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曲珍出席,并代表双方签订合作协议。自治区地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孟辉主持会议。
会上,双方围绕文物防震减灾统筹规划、文物地震安全保障服务能力提升以及地震部门文物普查工作等展开深入交流。
下一步,双方将共同推动文物防震减灾纳入自治区“十五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西藏珍贵文化遗产安全提供地震安全保障,助力西藏文物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