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定点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西藏自治区地震局招投标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地震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现对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定点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前来报价。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定点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藏震政采询价(2021)00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西藏自治区地震局
地址:西藏拉萨市娘热路22号
联系人:王瑾 联系方式:0891-6322770
一、 询价内容
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对我局定点车辆租赁服务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请各供应商根据我局提出的车型以及报价方案进行报价,车型以及报价方案详见附件。
二、服务要求
(一)出租方务必保证我局的用车需求;
(二)车辆状况要求:出租方必须保证提供正规营运车辆,且车辆使用年限5年内,车辆手续完备,证件、保险齐全,车况良好,无违章、无违法及法律纠纷;出租人须保持车辆状态良好,按期对车辆进行保养维修,保养维修不得影响承租人使用车辆;
(三)租赁期内,出租方负责车辆及驾驶员的全部开支,包括油费,车辆的所有费用(维修维护费、过桥过路费、车辆损耗、其他与车辆有关的保险费、年审费、维修保养费等费用及税金等),驾驶员的所有费用(薪酬、沿途食宿等);
(四)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违法行为及事故责任,均由出租人承担(包括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二)供应商为在拉萨市注册的汽车租赁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车辆租赁;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车辆和专业技术人员;
(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西藏”(www.creditsd.gov.cn)等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报价文件递交事项
(一)递交报价资料时间:2021年6月30日--7月2日9:30~13:00,15:30~18:30时(北京时间);
(二)报价资料:
报价函需密封并于密封处及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函内需附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报价单(务必注明各明细项目报价金额);
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如为法人委托报价的,请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4.企业近期类似项目业绩证明;
5.服务方案以及响应服务承诺;
6.企业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无违规违纪记录证明;
7.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①要求所有资质证明均在有效期内;②现场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以及经办人身份证,现场查验;③报价资料请务必密封并加盖公章。
(三)递交报价资料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西藏拉萨市娘热路22号西藏自治区地震局3楼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瑾 联系方式:0891-6322770
五、发放形式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官网上进行发布。
六、其他事项
本次询价将对报价、服务、资质等要素综合考虑确定最终成交人。
七、监督部门
西藏自治区地震局纪检室
联系电话:0891-6327241
附件: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定点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车型以及报价方案
西藏自治区地震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