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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地震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整改)

  • 发布人:西藏自治区地震局
  • 发布日期:2023-02-19
  • 新闻来源:财资中心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藏自治区地震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为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局本级1个单位。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西藏自治区地震局为中央直属事业单位,实行中国地震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依法履行防震减灾社会管理职能,为西藏经济社会建设和人民生活提供防震减灾管理保障,承担防震减灾政策法规拟定与实施、标准制定与实施、规划与计划、科技管理、地震监测预报管理、防震减灾执法监督、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地震应急、防震减灾宣传等工作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内设8个管理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教育处、发展与财务处、监测预报处、应急救援处、震害防御处、纪检监察审计处和机关党委;4个直属事业机构,包括:地震应急保障中心、地震监测预报中心、地震信息网络中心和地震工程研究所;全区各地市共有9个人工值守地震(磁)观测台站,17个无人值守地震(磁)观测台站,1个区域遥测台网,1个地震台阵,12个陆态网基准站。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8)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共计251.50万元,全部为本年预算,较上年度预算收入减少1283.11万元,主要为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已经投入完毕,本年无预算所致;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为225.43万元,,较上年度预算支出减少527.47万元,主要为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已经投入完毕,本年无预算所致;年末一般公共预算结转额度26.07万元。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251.50万元,无上年结转收入,全部为本年预算收入,具体为地震监测99.80万元,地震预测预报20.00万元,地震灾害预防22.00万元,地震应急救援72.00万元,地震防震减灾信息管理20.00万元,其他地震事务支出15.70万元,行政运行2.00万元。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225.43万元,无上年结转收入,全部为本年预算收入,当年预算执行率为89.63%。具体为地震监测95.71万元,地震预测预报15.00万元,地震灾害预防17.63万元,地震应急救援72.00万元,地震防震减灾信息管理18.00万元,其他地震事务支出6.89万元,行政运行0.20万元。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为225.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0万元,项目支出225.2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为225.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日常公用经费0.20万元,占总支出的0.09%,项目支出-行政事业类项目225.23万元,占总支出的99.9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地震监测95.71万元,地震预测预报15.00万元,地震灾害预防17.63万元,地震应急救援72.00万元,地震防震减灾信息管理18.00万元,其他地震事务支出6.89万元,行政运行0.20万元。

五、2018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及相关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 注

合 计

 

 

 

1.因公出国(境)费

 

 

 

其中:(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2)因公出国(境)团人数

 

 

 

2.公务接待费

 

 

 

其中:(1)公务接待的批次

 

 

 

       (2)公务接待的人数

 

 

 

3.公务用车经费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公务用车购置数

 

 

 

 (3)公务用车保有量

 

 

 

说明:2018年我局无“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较上年决算减少0.18万元,减少比例为100%,主要原因是我局属中央直属事业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用中央财政拨款支出,未使用地方财政拨款支出。

六、2018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我局属于中央直属事业单位,机关运行费用用中央财政拨款列支,此处的基本支出年度预算2.00万元,属于第一书记专项工作经费,当年支出0.2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未发生政府采购相关支出。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地方财政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国务院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全国地震局长会、地震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自治区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要求,紧密结合西藏防震减灾实际,进一步完善防震减灾工作机制,着力加强全区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通过深化改革、推动系统援藏等,促进防震减灾综合能力不断提升,有效应对和处置了西藏谢通门5.8级级地震,并得到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中国地震局的一致好评,圆满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任务,为西藏经济繁荣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地震安全保障。

  但是,预算执行及完成情况不理想,主要原因是:当年中央财政预算经费较充裕,执行压力大,将在2019年度做好资金的统筹规划,绩效考评制度尚在调研建立中。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无扶贫项目资金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债务。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当年无重点、重大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