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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商品房防水层施工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 发布人:西藏自治区地震局
  • 发布日期:2020-04-14
  • 新闻来源:发展财务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西藏自治区地震局招投标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地震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现对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商品房防水层施工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采购文件前来报价。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商品房防水层施工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藏震政采询价(2020007号

项目预算:人民币1.28万元整,超过预算均为无效竞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西藏自治区地震局

地址:西藏拉萨市娘热路22号

联系人:张雨涵   联系方式:0891-6322770

一、 询价内容

因日常工作实际需要,我局将对局商品房252平方米(左右)做防水层施工,质量保质期为5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此次采购项目;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西藏”(www.creditsd.gov.cn)等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项目要求

所有卷材材料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和甲方要求的材质,铺设卷材前把屋面清理干净、待屋面晾干后才进行施工。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6日内施工完成,施工中甲方参与现场监督和验收工作,如施工中不符合合同内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施工方重新施工到验收合格。

四、报价文件递交事项

(一)递交报价资料时间:2020年4月14--4月169:30~13:00,15:30~18:00时(北京时间);

(二)报价资料:

报价函需密封并于密封处及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函内需附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报价单(务必注明报价金额,需包含所有费用);

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4.供应商及相关人员资质证明文件及其他有关文件;

5.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①要求所有资质证明均在有效期内;②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③报价资料请务必密封并加盖公章。

(三)递交报价资料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西藏拉萨市娘热路22号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发展与财务处综合办公用房。

联系人:张雨涵   0891—6322770

四、发放形式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官网上进行发布。

五、其他事项

本次询价将对报价、服务、资质等要素综合考虑确定最终中标商。

六、监督部门

西藏自治区地震局纪检监察审计处  

 联系电:0891-6327241

 

 

附件: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商品房防水招标方案

 

 

 

 

西藏自治区地震局

2020年4月14日


附件:

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商品房

防水招标方案

  

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娘热路商品房252平方米(左右)的屋顶做防水层施工,现提出以下方案:

一、材料要求及年限:

防水材料为沥青、厚度为4.0MM光滑卷材材质,质量保质期为5年。

二、施工面积:252平方米(左右)。

三、预算价格:12800.00元,大写:壹万贰仟捌佰元整。(预算价包括材料费、人工费等所有费用)

四、施工要求

所有卷材材料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和甲方要求的材质,铺设卷材前把屋面清理干净、待屋面晾干后才进行施工。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6日内施工完成,施工中甲方参与现场监督和验收工作,如施工中不符合合同内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施工方重新施工到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