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办公用房面积改造 采购项目 二次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西藏自治区地震局招投标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地震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现对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办公用房面积改造采购项目进行国内二次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采购文件前来报价。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办公用房面积改造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藏震政采询价(2019)016号
项目预算:人民币1.5万元整,超过预算均为无效竞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西藏自治区地震局
地址:西藏拉萨市娘热路22号
联系人:田雅萍 联系方式:0891-6322770
一、 询价内容
因工作需要,我局将对办公用房进一步整合,具体改造方案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此次采购项目;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西藏”(www.creditsd.gov.cn)等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二、 报价文件递交事项
(一)递交报价资料时间:2019年9月10日--9月12日9:30~13:00,15:30~18:30时(北京时间);
(二)报价资料:
报价函需密封并于密封处及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函内需附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报价单(务必注明报价金额,需包含所有费用);
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注:①要求所有资质证明均在有效期内;②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③报价资料请务必密封并加盖公章。
(三)递交报价资料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西藏拉萨市娘热路22号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发展与财务处综合办公用房。
联系人:田雅萍 0891—6322770
四、发放形式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官网上进行发布。
五、其他事项
本次询价将对报价、服务、资质等要素综合考虑确定最终中标商。
六、监督部门
西藏自治区地震局纪检监察审计处
联系电话:0891-6329363
附件: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办公用房面积改造方案
西藏自治区地震局
2019年09月10日
附件:
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办公用房面积改造方案
为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2014年)》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多占办公用房整治工作的通知》,我局将对下列两间办公用房进行整合:
(一)改造地点:二楼办公室
拆除原木板墙隔断、矿棉板顶修复、建筑垃圾的清运等;
(二)改造地点:四楼办公室
新打一个门洞,安装套装门一套,新做隔断、两面乳胶漆及建筑垃圾的清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