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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地震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发布人:西藏自治区地震局
  • 发布日期:2019-02-26
  • 新闻来源:局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西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中国地震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特编制西藏自治区地震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方面。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登录西藏自治区地震局门户网站http://www.xizdzj.gov.cn/uploads/file1/20190226/5c74f8cdf20d8.doc 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西藏自治区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891-6332233,地址:拉萨市娘热路22号。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8年,西藏自治区地震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中国地震局的各项工作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西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建设透明机关、规范行政行为为重点,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截至2018年底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公开信息目录主动公开信息1023条包括震情监测、业务动态、人事机构变动、重大项目规划进展等信息。主动公开全省地震系统工作动态等政务信息683条,地震监测信息86条。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是通过局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西藏自治区地震局积极利用西藏自治区地震门户网站、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官方微信、微博等多种新媒体,及时发布地震信息、机关工作动态和最新政策法规等信息,让公众及时了解地震工作。西藏自治区地震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人才招聘,工作动态及地震信息等。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者电话等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同时,我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内容未予以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依申请公开未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西藏自治区地震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西藏自治区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在公开内容、时效等方面进一步拓展和和深化,但与广大群众对地震相关信息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地震信息服务产品不丰富等。

针对存在的不足之处,2019年,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西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流程规范化;二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主动公开的各类事项如实地进行公开;三是整合信息资源,精简并完善网站栏目设置,扩大信息发布量和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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