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地震局拉萨地磁台优化改造 项目审计、处级(两名)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二次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西藏自治区地震局招投标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地震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需委托中介机构对“西藏自治区地震局拉萨地磁台优化改造项目和处级(两名)干部经济责任”进行专项审计,现进行二次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地震局拉萨地磁台优化改造项目审计、处级(两名)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项目编号:藏震政采询价(2018)016号
项目预算:项目审计0.7万,经责审计1.6万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西藏自治区地震局
地址:西藏拉萨市娘热路22号
联系人:田雅萍 联系方式:0891-6322770
一、询价内容
1.对我局拉萨地磁台优化改造项目进行项目审计:该项目是我局2018年度台站维修改造项目,项目建设投资金额110 万元。主要包括 “招投标、资金使用、预算执行、内控制度、新增工程”等内容。
2.对我局现任两名正处级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围绕两位正处级领导同志任期工作中就落实中国地震局和本单位有关重大决策部署情况、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情况、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律情况进行审计,客观评价任期履职情况。
3.按相关要求,出具符合主管部门要求的专项审计报告:拉萨地磁台优化改造项目审计报告,出具处级(两名)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会计师,一般要求熟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流程;
3.派驻的项目组成员必须具有审计从业经验、能胜任审计工作,且为投标单位在职正式人员(提供审计资格复印件和本人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4.认同并严格履行本询价函的各项规定,承诺遵守行政事业单位廉洁从业(政)的各项规章制度;
5.能够提供本地化服务(不作为否定性条款),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审计服务要求
审计质量:审计结果(报告)符合国家审计的相关规范。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及投标时间:2018年11月7日--11月9日9:30~13:00,15:30~18:00时(北京时间);
(二)报名资料: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家要求的从事该行业必须具备的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等,以上资料均需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
(三)报价资料:
报价函需密封并于密封处及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函内需附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保证书;
3.投标报价表(需明确报价金额及工作周期);
4.投标人及主审人(项目负责人)资质证明及有关文件;
5.投标单位基本情况简介和项目负责人近2年的主要类似业绩(侧重事业单位);
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四)报名投标地址及联系人:
报名及投标地点:西藏拉萨市城关区娘热路22号西藏地震局发展与财务处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田雅萍 0891--6322770
五、其他事项
本次询价将对报价、服务、资质等要素综合考虑确定最终中标商。
六、监督部门
西藏自治区地震局(纪检监察审计处)
电话:0891--6329363
西藏自治区地震局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