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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西藏自治区预警中心改建工程装修设计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 发布人:西藏自治区地震局
  • 发布日期:2018-10-30
  • 新闻来源:发展与财务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西藏自治区地震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地震局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西藏自治区预警中心改建工程装修设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报价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西藏自治区预警中心改建工程装修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藏震政采询价(2018)015

项目预算:人民币2.2万元整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西藏自治区地震局

地址:西藏拉萨市娘热路22号

联系人:张丽萍 联系方式:0891-6322770

一、 询价招标内容

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西藏自治区预警中心改建工程已经中国地震台网中心以震台网函[2018]243号文批准开展前期工作,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现就本项目装修设计服务进行国内公开询价,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报价投标。项目概况如下:

工程内容:本项目拟在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办公楼内原有的设施基础上进行建设改造,本次改造总建筑面积为192㎡左右(设计时具体测算)。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内容。

询价范围:

1.包括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西藏自治区预警中心改建装修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设计概预算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服务、技术交底、变更、验收、配合审计等工作。

2.包括土建施工、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和电气设计等。

设计深度要求: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定的深度要求,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评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项目投标人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项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类似项目实施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贰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结构师及以上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区外投标人须符合藏建市管函[2013]119号文件要求(提供《区外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备案证》)。

三、报价文件递交事项:

(一)供应商应于2018年11218时00分止(节假日除外),将报价文件提交到西藏自治区地震局,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二)地址:西藏拉萨市城关区娘热路22号西藏地震局发展与财务处综合办公室。

(三)报价文件应包括:报价单(务必注明报价金额)、公司介绍信,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本项目要求的资质证明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行贿档案查询记录,要求所有资质证明均在有效期内。①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②报价资料请务必密封并加盖公章

四、发放形式:

除现场发放询价函外,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官网上进行发布。

五、其他事项

本次询价将对报价、服务、资质等要素综合考虑确定最终中标商。

六、监督部门

西藏自治区地震局纪检监察审计处

联系人:刘伟 联系电话:0891-6329363

附件: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西藏自治区预警中心改建工程装修设计招标技术要求.doc


西藏自治区地震局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