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地震局车辆租赁项目 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西藏自治区地震局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地震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我局关于车辆租赁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地震局车辆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藏震政采询价(2018)00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西藏自治区地震局
联系人:张丽萍 联系方式:0891-6322770
一、 询价招标内容
详见附件《需求表》。
二、 报价人资质要求
1. 拉萨市内正规注册且有相关汽车租赁资质的公司;
2.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各报价人就《需求表》要求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
三、报价文件递交事项
1.报价文件必须于 2018年6月29日12:00前密封递交(密封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至拉萨市娘热路22号西藏自治区地震局三楼发展财务处综合办公室,逾期不受理,用圆珠笔、铅笔填单无效。
2.报价人需提供的材料:
(1)询价函、报价(按车辆每日费用报价,含税)(加盖公章);
(2)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四、询价结果确定原则
询价函中报价文件的组成所需材料,必须提供完全,提供不完全的,责任自负,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本项目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最终成交人的确定将以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为依据,在满足要求及相关服务要求的前提下,性价比最优者为成交人。
五、发放形式
除发放询价函外,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官网上进行发布。
六、监督部门
西藏自治区地震局纪检监察审计处
联系人:刘伟 联系电话:0891-6329363
西藏自治区地震局
2018年06月27日
附件:
需 求 表 | ||||
名称 | 车辆型号 | 数辆 | 服务要求 | 备注 |
越野车 | 丰田兰德酷路泽200型 | 5辆 | 1、 三年以内新车、车况好,各类保险齐全; 2、 每辆车包含一名专业司机; 3、 全程油费及车辆产生的任何相关费用供方自理; 4、 费用结清后能及时提供正规租车发票。 | 1、 本次行程包括拉萨-那曲-聂荣-索县-巴青-丁青-类乌齐及其沿线与周边的部分乡镇; 2、 本次行程往返计划为7天,最终以实际行程为准; 3、 行程中需方承担司机的食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