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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请律师代理“山南综合地震台建设项目”纠纷项目 二次询价公告

  • 发布人:西藏自治区地震局
  • 发布日期:2018-06-14
  • 新闻来源:发展与财务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西藏自治区地震局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地震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我局聘请律师代理“山南综合地震台建设项目”纠纷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合格的律师事务所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地震局聘请律师代理“山南综合地震台建设项目”纠纷项目

项目编号:藏震政采询价(2018001

项目预算:人民币2万元整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西藏自治区地震局

联系人:田雅萍   联系方式:0891-6322770

一、 询价招标内容

我局与四川旭亮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2016926日签订的“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山南地震台建设项目”合同,乙方在合同约定完成工期内严重违约,目前工程已经停工半年,我方已发函明确要求乙方在2018419日给与明确答复,但至今未收到任何书面及口头答复。

现对我局聘请律师代理“山南综合地震台建设项目”纠纷项目进行询价,具体要求如下:

1.为“山南综合地震台建设项目”纠纷提供法律支撑及相关法律建议;

2.代理我局向拉萨市仲裁委员会申请“山南综合地震台建设项目”纠纷仲裁及后续一切法律事项;

3.提交符合涉及仲裁一系列的法律文本。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能提供询价公告规定的服务内容,并在拉萨市内有常设机构;

(二)报价人指派的律师必须具备律师执业资格,且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其中担任本案代理人的主办律师执业年限超过五年;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金状况良好;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文件递交事项

(一)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20186191830分止(节假日除外),将报价文件提交到西藏自治区地震局,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二)地址:西藏拉萨市城关区娘热路22号西藏地震局发展与财务处综合办公室;

(三)报价文件应包括:报价单(务必注明报价金额)、公司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拟投入本项目相关人员相关资格证书,行贿档案查询记录,要求所有资质证明均在有效期内。:①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②报价资料请务必密封并加盖公章。

四、发放形式

除发放询价函外,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官网上进行发布。

五、其他事项

本次询价将对报价、服务、资质等要素综合考虑,根据低价中标原则确定最终中标商。

六、监督部门

西藏自治区地震局纪检监察审计处  

联系人:刘伟   联系电话:0891-6329363


 

西藏自治区地震局

2018年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