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地区8个社区被认定为国家地震安全示范社区
根据《地震安全示范社区暂行管理办法》(中震防发〔2012〕33号)和《关于加强地震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中震防发〔2015〕4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中国地震局开展了2017年第一批国家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申报认定工作。近日,中国地震局印发《关于认定北京市朝阳区夏家园社区等195个国家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的通报》,其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8个社区被认定为国家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分别为: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尉犁县尉犁镇团结东路幸福社区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焉耆县焉耆镇新华社区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焉耆县焉耆镇商城社区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团结街街道海纳尔社区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北京路街道西华园社区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北京路街道阿克塔木社区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乌鲁木齐东路街道乌尔迈克社区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新源镇幸福路社区
截至目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共有国家地震安全示范社区32个。希望以上社区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社区防震减灾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各地要以示范社区为榜样,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积极主动开展创建工作,努力提升防震减灾能力,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