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制定城乡建设抗震防灾“十三五”规划
《规划》提出,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建设“安全山东”为发展目标,以抗震防灾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为依据,以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和实施、建设工程抗震防灾能力提升为抓手,进一步强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监管,不断加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地震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
《规划》要求,“十三五”期间,全省17个设区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完成率达100%,县(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完成率不低于50%;超限建筑、学校、幼儿园、医院等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率达100%;全省新建工程按不低于7度进行抗震设防;基本完成县级以上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学校、医院等大型公共建筑及重要市政工程的抗震排查;校舍、医院等人员密集和承担重要抗震救灾功能建筑及重要防灾设施中,8度以上地区采用减隔震抗震设防新技术的比例不低于60%;强化公共建筑和设施应急避难功能;农村民居应按照不低于地震烈度7度进行抗震设防,全面普及钢筋圈梁、构造柱等抗震措施;全社会抗震防灾意识全面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