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全面完成十二五期间全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
2010年,为切实改变贵州省农村民居基本不设防的现状,贵州省地震局请示省政府同意在全省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29个省级以上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县(市、区)内开展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二是把有财政投入的移民搬迁、避让地质灾害搬迁、新农村建设等农村民居建设纳入抗震设防要求范围,房屋建筑需要达到当地最低抗震设防标准。2016年底,全面完成了该项目任务。完成了威宁县、盘县等31个农居工程示范点2962户农居建设,惠及14810人。省级财政投入资金1000万元,市县匹配资金1000万元,整合和带动投入资金79375万元。项目实施过程中,省地震局组织编制了《新(重)建房屋抗震设防技术要求》、《加固房屋抗震加固基本技术要求》、《农村民居抗震常识》和《贵州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图集》,指导各地开展农村民居工程建设。各建设点按照有圈梁、构造柱、现浇板等基本要求进行建设,新建农村民居总体按不低于基本抗震设防烈度VI度的要求进行抗震设防,进一步提升了农居抗震设防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