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震局、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科协联合印发《山东省优秀地震科普辅导员推荐评选办法》
近日,山东省地震局、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科协联合印发了《山东省优秀地震科普辅导员推荐评选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由山东省地震局组织起草,起草过程中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调研,充分听取了市县地震部门工作人员以及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教师代表的意见。《办法》旨在充分调动辅导员在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山东省防震减灾科普宣教辅导员队伍建设。
《办法》对推荐评选对象、评选组织、推荐评选基本条件及推荐评选程序等做了严格、详细的规定。山东省优秀地震科普辅导员推荐评选工作针对省级地震科普示范学校专(兼)职从事辅导员工作的人员开展,原则上每三年组织一次,由山东省地震局根据省级地震科普示范学校整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部署并牵头组织。省级地震科普示范学校依据《办法》规定的推荐评选基本条件并结合辅导员工作业绩及日常表现确定推荐人选,市级地震工作部门会同同级教育部门、科协对推荐材料进行初审,由地震局会同教育厅、科协有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组成评审组负责评审工作,最终确定表彰人员。
受表彰人员将由山东省地震局、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科协联合发文授予“山东省优秀地震科普辅导员”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