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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地震局、西藏自治区地震局与青藏铁路公司...
青海省地震局、西藏自治区地震局与青藏铁路公司关于
加强地震灾情信息交流及地震应急救援有关事宜的会谈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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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青海省、西藏自治区地震局承担的具体义务:
(一) 地震发生后如波及到青藏铁路,青海、西藏两省(区)地震局及相关州、地、市地震局有义务第一时间为青藏公司提供诸如震情、灾情等相关信息;
(二) 青海、西藏两省(区)地震局有义务为青藏铁路公司平时的防震减灾诸环节工作提供指导与帮助,使青藏铁路公司的防震减灾工作有备无患、未雨绸缪;
(三) 青海、西藏两省(区)地震局及相关州(地、市)地震机构有义务对青藏铁路公司开展积极、有效、科学、有针对性的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
二、青藏铁路公司承担的具体义务:
(一) 为青海、西藏两省(区)地震局提供青藏铁路的分布情况和联系方式,其所属各点(如车站、工区等)在震后灾情调查时应主动提供有关灾情信息;
(二) 在地震应急救援过程中,应开辟绿色通道,优先解决地震应急人员、装备等的运输问题;
(三) 积极主动地开展地震前的灾害防御工作,配合青海、西藏两省(区)地震局及其相关州(地、市)地震机构开展防震减灾的相关工作。
(四) 青海省地震局、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和青藏铁路公司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青藏铁路地震预警系统建设项目”的进展。
三、附件:
(一) 青海省地震局及其相关州(地、市)地震机构的联系人及方式;
(二) 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及其相关州(地、市)地震机构的联系人及方式;
(三) 青藏铁路公司有关联系人及方式;
(四) 青藏铁路分布及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