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负责局人事制度改革和机构改革,拟定局防震减灾人才发展规划;拟定人事管理制度;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管理机构编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劳动工资、职工福利、保险、奖励、人员招录、考核、调配、任免、专技人员职称评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及管理干部因私出国(境);贯彻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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