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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

  • 发布人:西藏自治区地震局
  • 发布日期:2021-06-02
  • 新闻来源:中国地震局

  5月31日,山东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干杰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

  李干杰强调,防震减灾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安全发展,地震预警是一种有效的防震减灾手段。省地震部门要按期完成地震预警工程监测站点建设、预警软件安装调试等工作,尽快实现地震预警服务能力。要加强与各类媒体和通信运营企业工作对接,合力做好地震预警信息发布工作。要切实做好地震预警工作的科普宣传,使社会公众了解和熟悉地震预警知识,科学有效应对地震灾害。

  山东省地震局2020年启动地震预警立法工作,在省司法厅大力支持下先后完成项目立项、草案起草、征求意见、立法调研、部门会签等工作。《办法(草案)》共24条,从地震预警管理的政府职责、地震预警系统规划建设、地震预警装置安装、预警信息发布、预警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等方面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