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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地震局藏东南地震监测中心、地震背景场探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业务 询价公告

  • 发布人:西藏自治区地震局
  • 发布日期:2020-12-03
  • 新闻来源:发展与财务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西藏自治区地震局招投标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地震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现对西藏自治区地震局藏东南地震监测中心、地震背景场探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业务进行国内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采购文件前来报价。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地震局藏东南地震监测中心、地震背景场探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业务

项目编号:藏震政采询价(2020026

项目预算:人民币4.0万元整,超过预算均为无效竞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西藏自治区地震局

地址:西藏拉萨市娘热路22

联系人:黄晓静   联系方式:0891-6322770

一、  询价内容

1.西藏自治区地震局藏东南地震监测中心、地震背景场探测项目已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其中西藏自治区地震局藏东南地震监测中心项目总概算1966万元,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地震背景场探测项目总概算1956.81万元。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上报工作要求,需第三方中介机构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出具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

2.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承担该项工作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师事务所等机构,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及社会信誉。确认中标后1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任务,并向我局递交正式版审计报告。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承担该项工作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师事务所等机构,具备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此次采购项目;

   (3)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西藏”(www.creditsd.gov.cn)等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项目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会计师,一般要求熟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等流程;

2.派驻的项目组成员必须具有审计从业经验、能胜任审计工作,且为投标单位在职正式人员(提供审计资格复印件);

3.认同并严格履行本询价函的各项规定,承诺遵守相关廉洁从业(政)的各项规章制度;

4.能够提供本地化服务(不作为否定性条款)。

5.审计结果(报告)符合国家审计的相关规范。

6.于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任务,并向我局递交正式版审计报告。

四、报价文件递交事项

(一)递交报价资料时间:2020123--127日(节假日除外)9:3013:00,15:3018:00(北京时间)    

(二)报价资料:

报价函需密封并于密封处及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函内需附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报价单(务必注明报价金额及工作周期,含所有费用);

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4.供应商基本情况简介和项目负责人近2年的主要类似业绩(侧重事业单位);

5.供应商及相关人员资质证明文件及其他有关文件;

6.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①要求所有资质证明均在有效期内;②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③报价资料请务必密封并加盖公章。

(三)递交报价资料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西藏拉萨市娘热路22号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发展与财务处。

联系人:黄晓静   0891—6322770

四、发布形式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官网上进行发布。

五、其他事项

本次询价将对报价、服务、资质、业绩、注册资本、服务方案等要素综合考虑确定最终中标商。

六、监督部门

西藏自治区地震局纪检室  

 联系电话:0891-6327241

                                                西藏自治区地震局

                                                  2020年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