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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定点印刷服务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 发布人:西藏自治区地震局
  • 发布日期:2020-06-17
  • 新闻来源:发展与财务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西藏自治区地震局招投标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地震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现对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定点印刷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采购文件前来报价。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定点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藏震政采询价(2020011

项目预算:预算内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西藏自治区地震局

地址:西藏拉萨市娘热路22

联系人:张雨涵   联系方式:0891-6322770

一、  询价内容

为西藏自治区地震局提供日常印刷服务定点供应和相关服务。在拉萨市城关区范围内具备固定经营场所。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日起两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此次采购项目;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西藏”(www.creditsd.gov.cn)等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报价文件递交事项

(一)递交报价资料时间:2020617--6199:3013:00,15:3018:30(北京时间)

(二)报价资料:

报价函需密封并于密封处及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函内需附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报价单(在投标资料中提供日常印刷服务费用及相关报价明细单和优惠利率等资料);

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注:①要求所有资质证明均在有效期内;②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③报价资料请务必密封并加盖公章。

(三)递交报价资料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西藏拉萨市娘热路22号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发展与财务处。

联系人:张雨涵   0891—6322770

四、发放形式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官网上进行发布。

五、其他事项

本次询价将对报价、服务、资质等要素综合考虑确定最终中标商。

六、监督部门

西藏自治区地震局纪检室  

 联系电话:0891-6327241



附件: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定点印刷服务招标方案

                                                西藏自治区地震局

                                                 2020年617

附件:

                                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定点印刷服务招标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将对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定点印刷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   招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印刷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特定资质条件:在拉萨市城关区范围内具备固定经营场所(提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未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印刷服务及相关资质的许可证;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在投标资料中提供日常印刷服务费用及相关报价明细单和优惠利率等资料等。

三、投标时须提交如下证明材料:公司介绍信,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本项目要求的资质证明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注: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四、所有报价资料务密封后加盖公章。

 五、合同期限

从合同签订日期起,合同期限为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