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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历程

  • 发布人:西藏自治区地震局
  • 发布日期:2022-08-29
  • 新闻来源:办公室(机关党委)

1957—1958年为配合国际地球物理年的观测活动,中国科学院1957年7月在拉萨建设了西藏第一个地球物理观象台。1975年6月“西藏自治区地震办公室”成立,并由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代管,1983年,根据国家地震局机构改革方案,确定西藏自治区地震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为:管好地震监测台站、提供基础资料、分析会商震情,实行以国家地震局为主,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1987年“西藏自治区地震办公室”改称为”西藏自治区地震局”。1995西藏自治区地震局正式从自治区科委分离,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防震减灾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长期以来,西藏防震减灾战线上的干部职工,奉行“特别吃苦、特别能忍耐、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团结、特别能奉献”的老西藏精神和“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攻坚克难、坚守奉献”的防震减灾精神,始终坚守在防震减灾第一线,时刻把握地球脉搏,为西藏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坚强的地震安全保障。

在中国地震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防震减灾工作方针,建立健全以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防御、地震应急救援和科技创新为主要内容的防震减灾3+1工作体系,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办法》的颁布实施,西藏防震减灾工作步入了法制化管理,防震减灾社会管理职责不断强化,依法管理防震减灾工作力度不断加大,西藏防震减灾综合能力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断提高,防震减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十八大以来,西藏自治区防震减灾工作认真按照十八大提出的“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气象、地质、地震灾害防御能力”的总体要求,不断探索新常态下做好西藏防震减灾工作的新思路,按照新时期防震减灾工作基本思路,以西藏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为发展目标,不断推进西藏防震减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进步的社会主义新西藏和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